【禁蒙面法】禁蒙面法剛生效需磨合期 張建宗:市民無破壞毋須憂慮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10 18:03

最後更新: 2019/10/10 19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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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建宗指,禁蒙面法需磨合期,若市民無破壞,毋須過分憂慮。(梁偉榮攝)

港府上周六(5日)透過《緊急法》訂立《禁蒙面法》,實施後有警察要求記者除面罩,以及在非示威場地要求市民除口罩。張建宗今天在政府跨部門記者會上回應指,法例上周六(5日)才生效,仍需磨合期,又指條例本身是作為阻嚇作用,若市民無破壞,毋須過分憂慮。

問及《禁蒙面法》實施後警察執法時蒙面,會否令市民對警隊信心變得更低,張建宗重申,警方多次在平日的警方記者會上交代蒙面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,而且速龍小隊上的頭盔是有記號,警方亦已屢次解釋,即使警員沒有展示委任證,市民亦可以根據當時的時間,工作而作出投訴。

張建宗希望,市民可以諒解警員蒙面是執法行動上的需要,又強調警方工作時受到好大壓力,因為他們需長期工作30小時,

佢哋係人嚟㗎,佢哋長時間工作30小時好辛苦,希望市民可以互諒互讓。

張建宗又認為,社會上必須停止暴力,因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,而是需透過對話才可解決問題。他表示,政府與市民的公開對話會繼續,並會用一個謙卑、有誠意的態度對話,處理深層次矛盾的問題。

另外,被問到有警員在微博發表針對工作及司法機構的評論,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,不會就個別事情評論。他強調,在政治中立原則下,公務員發表意見時,需確保有關意見不會與本身職務產生利益衝突,或令人覺得執行職務時有所偏坦。

對於有公務員不認同警方行動,甚至有警員責罵其他部門,他表示,公務員團隊是一個整體,一同維持社會有效運作,希望大家了解警隊面對非常多的挑戰,有個別同事對警方某些行動有意見的話,應透過既定渠道反映。

記者:陳子謙、郭詩詩、徐紹軒